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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重实子公司股权纠纷败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8日 08:23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S*ST重实子公司股权纠纷败诉

  证券时报记者 李坤

  本报讯 胜利油田中胜环保有限公司诉S*ST重实(000736)、山东齐鲁乙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齐鲁乙烯化工有限公司(山东齐鲁乙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S*ST重实子公司)股权纠纷一案日前有了法院的判决结果。

  S*ST重实今日披露,山东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日前对上述案件做出判决,认定被告齐鲁乙烯公司、淄博乙烯公司在中胜环保公司的2000万股权无效。

  对此,山东齐鲁乙烯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齐鲁乙烯化工有限公司已就上述判决提出上诉,S*ST重实称,也将立即就上述判决提出上诉。

  上述案件根源于胜利油田中胜环保与重庆新渝巨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

理财业务。2003年6月,胜利油田中胜环保有限公司支付给重庆新渝巨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00万元办理理财业务并提供了担保,随后新渝巨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胜利油田中胜环保有限公司补签了为期一年的委托投资管理合同。至约定期限后,经中胜环保多次追讨尚未偿还。

  中胜环保公司认为,上述行为属于抽走注册资金行为,是重庆实业利用了对齐鲁乙烯、淄博乙烯和对中胜环保的实际控制权,以理财为手段共同完成的,因此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被告齐鲁乙烯和淄博乙烯在原告占有的股权无效;请求判令被告赔偿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45万元。

  今年3月5日,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也曾做出判决,认为S*ST重实获取山东齐鲁乙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控股该公司,是有计划占用齐鲁乙烯及其子公司资金的第一步,因此,股权转让合同形式上是合法的,但目的是非法的,故判定S*ST重实受让齐鲁乙烯公司共计60.34%的股权转让合同无效。S*ST重实当时也表示将立即提起上诉,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该公司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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