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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公司整改收官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2日 09:44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于海涛 北京报道 权威人士透露,历时三月”上市公司专项治理活动”目前基本完成第一阶段任务,即上市公司自查。 6月12日,特变电工(600089.SH)、万科(000002.SZ)、招商银行(600036.SH)、金融街(000402.SZ)、大众公用(600635.SH)、新希望(000876.SZ)、金螳螂(002081.SZ)、郑州煤电(600121.SH)、西飞国际(000768.SZ)、国投电力(600886.SH)等10家上市公司将首次集中披露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及整改报告。 “公司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应公司真实面目呈现给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有利于投资者对公司治理情况和整改计划进行评议。”上述人士表示。 根据3月19日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自查阶段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基本情况和股东状况、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公司独立性情况、公司透明度情况、公司治理创新情况及综合评价等。 据证监会相关人士介绍,部分上市公司在自查工作中存在查找问题不深入、不深刻的问题,对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避重就轻、避实就虚,公司治理概述连篇累牍,问题却一笔带过。 针对这种现象,证监会有关部门已要求各证监局和交易所加强对上市公司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的审查,督促上市公司认真、深入查找本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真实、客观的反映问题。 “证监会鼓励公司采用电话、网络平台、公司治理自查说明会、投资者见面会等多种形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征求广大投资者的意见建议,接受广大投资者的监督,以使公司的自查工作更具透明性,自查结果更加彻底、全面。” 上述人士表示,对于治理结构存在问题的上市公司以及严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监会将对其再融资、股权转让、并购重组等行为进行”重点关注”。 在公司自查结束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将进入全面的评议阶段。各地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将结合公司自查及整改情况,对上市公司进行公司治理的全面检查。之后将进入第三阶段,即整改提高阶段。 “这次专项活动是证监会在当前形式下开展的加强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的重点工作,也是固本强基、促进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上述人士表示。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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