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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贵公司董事会委托,对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06年12月31日的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我们的审核是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的。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我们的责任是根据 贵公司董事会提供的资料,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入情况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本报告所发表的意见是我们在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必要的审核程序的基础上,根据审核过程中所取得的材料做出的职业判断,本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对本专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行字[2006]27号文核准贵公司增发不超过60,000,000股A股。贵公司已于2006年7月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网上、网下申购情况,以每股人民币8.40元的价格发行60,000,000股A股共筹得人民币504,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19,000,000.00元后,净筹得人民币485,000,000.00元,该次发行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广会所验字(2006)第0621950098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实际运用情况与招股意向书承诺的对照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项目 按招股说明书披露计划投资金额 1.中药饮片扩产工程项目 39,967.50 5.补充正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 8,532.50 合计 48,500.00 ================续上表========================= 投资项目 按实际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 经审核实际投资金额 1.中药饮片扩产工程项目 39,967.5 26,333.34 5.补充正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 8,532.50 8,532.50 合计 48,500.00 34,865.84 ================续上表========================= 投资项目 实际投入时间 完成程度 1.中药饮片扩产工程项目 2006.7-2006.12 65.89% 5.补充正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 2006.7-2006.12 100% 合计 71.89% 注:1. 中药饮片扩产工程项目 中药饮片扩产工程项目总投资为39,967.50万元,其中项目建设投资为32,926.3 0万元,流动资金为7,041.20万元。投资范围包括原中药饮片生产基地扩建及改造投资和新征地扩建投资的工程费用、设备购置及安装费、其他费用、预备费用等。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利用募集资金投入26,333.34万元,全部用于中药饮片扩产工程建设。 2.补充正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 由于中药饮片扩产工程项目需投入资金39,967.50万元,而前次发行完成、并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实收资金48,500.00万元,所剩余资金8,532.50万元公司将根据招股意向书承诺用于补充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的流动资金,至2006年12月31日,公司已全部投入8,532.50万元用于补充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运用情况与信息披露的对照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项目 实际使用金额 年报披露金额 其他信息披露文件 1.中药饮片扩产工程项目 -2006年年末累计 26,333.34 26,333.34 - 2.补充正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 -2006年年末累计 8,532.50 8,532.50 - ================续上表========================= 投资项目 差异 1.中药饮片扩产工程项目 -2006年年末累计 - 2.补充正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 -2006年年末累计 - (三)经将上述募集资金实际运用情况与贵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逐项对照,两者相符。 三、募集资金使用结余情况 截至2006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数额为人民币13,634.16万元,占前次所募集资金总额的28.11%,公司拟继续按照项目计划进度适时安排投入。 四、审核结论 经审核,我们认为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贵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基本相符。 五、其他事项说明 本专项报告仅供贵公司本次增发新股之目的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用于其他任何目的,若因使用本报告不当而给报告使用人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本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文蔚 中国注册会计师:何国铨 中国 广州 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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