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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电股份(600627)2006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8日 08:31 中国证券网
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4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36元;
●股权登记日:2007年6月13日
●除息日:2007年6月14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6月18日
一、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7年5月30日召开的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在2007年5月31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二、分红派息方案:
本次分红派息以2006年末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4元。对于社会公众股,代扣10%个人所得税后,应派发现金红利每股0.36元;对于其他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0.4元。
三、分红派息对象
发放范围"2007年6月1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时间:
1、股权登记日:2007年6月13日;
2、除息日:2007年6月14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6月18日。
五、分派对象:
2007年6月13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六、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社会公众股(无限售条件):本公司将社会公众股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红利,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国家股(有限售条件):本公司将国家股的红利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由该公司代为发放。
3、社会法人股(有限售条件):社会法人股的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法人股股东应持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注明单位开户银行的帐号(加盖单位公章)、股东帐户、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
七、咨询联系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地址:上海愚园路1395号五楼
电话:021-62102651
传真:021-62267260
邮编:200050
八、备查文件:
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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