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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科苑(00097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7日 07:31 中国证券网
安徽省科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名称:安徽省科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科苑
股票代码:000979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
住所:上海市商城路518号
通讯地址:上海市商城路518号
股权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07年5月28日
声明
1、本报告书是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有关规定编写。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安徽省科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刊登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它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安徽省科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
出让方1、应用所:安徽省应用技术研究所
出让方2、技术服务公司:宿州市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ST科苑:安徽省科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交行浦东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
本报告书:安徽省科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执行法院裁定受
让的ST科苑1096万股股份的变动。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结算公司: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元:人民币元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商城路518号
负责人:张建平
工商注册号码:31011510157238000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总行授权的代客外汇买卖(实盘个人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凭许可证经营)。
经营期限:永续经营
实际控制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文、左才平
联系电话:021-58823456转7004、3607
(二)持有、控制其它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它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持股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司法裁定获得ST科苑股份的目的是接受抵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意向。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和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执行法院裁定而受让ST科苑股份。按照《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5)沪一中执字第430号、(2005)沪一中执字第513号)裁定,因交行浦东分行诉上海庆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安徽省应用技术研究所及宿州市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借款纠纷一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查封了安徽省应用技术研究所持有的“ST科苑”发起人社会法人股(现为限售流通股)1026万股及宿州市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持有的“ST科苑”发起人社会法人股(现为限售流通股)70万股,并委托有关评估公司和拍卖公司依法进行评估、拍卖。经先后公开拍卖三次,均流拍。信息披露义务人同意按第三次拍卖保留价每股1.14元,合计折价1249.44万元,抵偿交行浦东分行等额债务。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交行浦东分行对上述法人股通过委托公开拍卖未能成交,同意其依法取得上述法人股(现为限售流通股)的所有权。据此,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裁定如下:
将安徽省应用技术研究所持有的“科苑集团”发起人社会法人股(现为限售流通股)1026万股和宿州市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持有“科苑集团”发起人社会法人股(现为限售流通股)70万股(共1096万股),过户到交行浦东分行名下,上述法人股共计折价1249.44万元,抵偿交行浦东分行等额债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过户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二、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出让的ST科苑股份仍处于司法冻结中。在法院依法裁定解除对这部分股权的查封、信息披露义务人办理完毕股权过户手续后,这部分股权将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ST科苑挂牌交易的行为。
第六节其它重大事项
一、其它应披露的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它事项与信息。
二、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
负责人:张建平
签注日期:2007年5月28日
第七节备查文件
1、交行浦东分行营业执照;
2、交行浦东分行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2005)沪一中执字第430号民事裁定书和(2005)沪一中执字第513号)民事裁定书。
附表
安徽省科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安徽省科苑(集团)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安徽省宿州市
公司
股票简称 ST科苑 股票代码 000979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市
名称 东分行 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可多选)
继承□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 0 持股比例: 0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的
变动数量: 1096 变动比例: 8.84%
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12 是 □ 否 √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6个月是
是 □ 否√
否在二级市场买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没有在二级市场买卖*ST科苑股票)
卖该上市公司股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
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的负债,未解除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
负责人:张建平
日期:2007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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