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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集团(600537)2006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5日 08:41 中国证券网
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6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54元
●股权登记日:2007年6月8日
●除息日:2007年6月11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6月14日
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7年5月9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刊登于2007年5月10日的《上海证券报》上,现将此次利润分配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1、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按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公司2006年度共实现税后净利润人民币14,580,751.60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公司税后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人民币2,361,131.66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219,619.94元,加计年初结转及其他转入合计人民币56,341,500.87元,减去2005年度应付普通股股利人民币29,904,420.0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38,656,700.81元。
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6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230,03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60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802,040元,剩余利润24,854,660.81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发放年度:2006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07年6月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06元。
5、对于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54元;对于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6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7年6月8日
2、除息日:2007年6月11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6月14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7年6月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的法人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社会公众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574-63039922
联系传真:0574-63039898
联系地址:浙江省慈溪市海通路528号
邮政编码:315300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海通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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