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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长岭(00056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风险提示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5日 08:36 中国证券网
长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本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0561)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07年5月30日、5月31日、6月1日)日收盘价格达到跌幅限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加强ST、*ST和S股票异常波动和信息披露监管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核实情况说明
1、公司以书面形式向实际控制人宝鸡市国资委、并通过宝鸡市国资委向陕西省国资委进行了询证核查。本公司资产重组尚未有明确的重组方,亦未形成任何方案,未与任何公司达成任何意向或协议,未对本公司资产整合、债务整合计划作出任何安排。
2、2007年6月4日,公司收到了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书,广州冷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冷机”)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相关诉讼公告刊登在2003年8月20日及2005年12月8日的《证券时报》上),已向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要求公司破产还债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之规定,公司有权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的七日内对广州冷机的申请提出异议。
三、除第二项所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信息。公共传媒不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传闻。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亦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基本正常。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如上述破产申请被法院受理,公司股票自相关信息公告之日起,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因上述债权人向法院提出要求公司破产还债的申请,如果公司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则公司将被终止上市。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证券时报》和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及网站,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长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六月五日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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