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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信息未及时披露 吉林敖东被处罚30万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4日 20:13 全景网
全景网6月4日讯 吉林敖东(000623)公布,日前已收到了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为在广发证券借壳延边公路的过程中没有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公司将被处于30万元的罚款。 公告显示,2006 年5 月17 日,吉林敖东为收购深国投 持有的延边公路18.83%的股权,与深国投、深圳庆安投资有限公司、吉林省交通投资开发公司等达成《四方协议》,但直至6 月22 日才公司作出《关于增持延边公路建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并且仍未将《四方协议》予以披露,违反收购程序,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充分。根据《证券法》有关规定,证监会拟对吉林敖东处以30 万元罚款;对董事长李秀林给予警告,并处以20 万元罚款。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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