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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股改:上市公司管理层带上金镣铐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0日 16:45 经济观察报

农产品股改:上市公司管理层带上金镣铐

  本报记者 尹先凯 申兴 北京、深圳报道

  距离当初股改时规定的业绩考核期限越来越近了,“要完成规定的业绩,压力真的很大”,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000061.sz)的小赵叹了一口气。

  时间回溯到2005年夏,股权分置改革正拉开帷幕,农产品公司股权划转到深圳国资委,“当时是深圳第一家进行这样改革的上市公司,因此费了很多力气和国资委来沟通”,小赵回忆道。

  当时的方案是,按截至2005年6月17日公司

股票除息后的价格3.35元算,深圳市国资委承诺在
股权分置
实施之日起的第12个月的最后5个交易日内,所有流通股股东有权以4.25元每股 (该价格会在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送股及
公积金
转增股本时作相应调整)的价格将持有的农产品流通股票出售给深圳市国资委。

  而规定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为,除国资委外的法人股东股份的50%拿出来配售给高管,每位参与的高管按所配的股份付出每股0.8元钱的风险责任金,如果三年内达到业绩考核要求,则可用约3.5元左右的价格来购买相应的股份,否则所交的风险责任金就不给退还。“眼看着还有大半年就要到时间了,可是还有近一亿元的利润没有完成”,小赵抱怨道。不过他并不是压力最大的人,“有的高管当初拿近百万元出来参与股权激励计划,如果完不成,交的钱就都泡汤了”,他说道。

  “最难定的就是价格,低了流通股股东不满意,高了国资委又担心资产流失。最开始定的价格是4元钱,但许多机构不满意,后来调到了4.25元,溢价约26%,也是围绕当时十送三的普遍情况来定的。”一位亲历者表示,“国资委和公司进行了许多沟通,最后方案报到市政府,由副市长牵头听取公司与中介机构的报告”。

  “政府也找了许多分析机构比较该方案与其它送股方案之间的优劣,既希望价格低一点,又能使流通股东满意,因为觉得存在股价被低估的因素,所以最终采用了这一方案”,该亲历者表示。到2006年行权时,农产品股价已经较行权价高了一倍多,因此无一流通股东要求行权。

  另一方面,这家上市公司主要做香港与深圳食品供应,涉及菜篮子工程,“本来股份较少的政府想更好把握,因此倾向于这种股改方案;而方案中规定法人股东不参与回购,是大股东担心部分法人股东没有足够实力能完成回购”,小赵表示。

  实际上,对于法人股东来讲,这样的改革方案对于其利益触动并不是特别大。因为如果方案成功,其股份虽有所减少,但得到了基于当时价格的金钱补偿,而且剩下的股份会有增值,即使有损失也是增值的部分,同时一些老股东经过历年的分红等成本已经很低了。

  “无论如何,企业的压力是最大的,当时一些符合条件的高管并不愿意参与股权激励,后来董事长表态,不参与的话就是不愿与企业一起成长,就有可能冒被换掉的风险”,该亲历者回忆当时的情况。

  这样,一个平衡各方利益的方案最终出台,而戴上金镣铐起舞的公司管理层,则在业绩考核前黯然,虽然“这样的设计使得他们与大、小非利益绑在了一起”,小赵说。

  一个平衡各方利益的方案最终出台,而戴上金镣铐起舞的上市公司管理层,则在业绩考核前黯然

  来源:经济观察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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