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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通运事件升级诉讼 中集扩张模式遭遇挑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5日 17:55 和讯网-证券市场周刊

通运事件升级诉讼中集扩张模式遭遇挑战

  通过托管、租赁,中集集团兼并了通运、通利的主要集装箱经营性资产,这本是中集集团国内扩张的一条主要路径,但这一扩张模式却可能因瑞华的诉讼反击而面临严重挑战

  本刊记者 赵燕凌/文

  中集集团(000039)2007年的开局并不算漂亮。1月12日,瑞银集团专门从事不良资产的机构——瑞华投资控股公司(下称“瑞华”)将中集集团等三家关联方告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江苏高院”)、江苏扬州市中级法院(下称“扬州中院”),原因是中集集团托管经营的扬州通运集装箱有限公司(下称“通运”)于2006年10月18日宣告破产,而瑞华则是通运的最大债权人。

  瑞华起诉书称,“中集系”几家公司通过控制通运,利用一系列不正当关联交易转移通运主营资产,导致通运被宣告破产,严重侵害了债权人的权益。因此,瑞华分别在江苏省、扬州市起诉中集集团等三家公司,要求赔偿经济损失3.1亿元。

  业内人士认为,无论此次中集集团能否胜诉,其长期以来在一定程度上依靠托管、租赁、兼并其他集装箱企业,壮大自身规模实力的发展模式都将受到严重挑战。

  案件起因

  瑞华和中集的利益摩擦始于2005年11月,当时,瑞华从信达

资产管理公司(下称“信达”)手里买下一个约8亿元的不良资产包,其中包括通运4亿多元的债权以及其控股51%的子公司扬州通利冷藏集装箱有限公司(下称“通利”)1亿多元的债权。

  彼时,通运、通利已分别被中集租赁和托管经营。但令瑞华没有想到的是,中集托管租赁后,通运、通利非但没有在集装箱行业景气期壮大发展,反而被通过关联交易将股权、资产转让、转移给中集,导致通运经营资产“空壳化”,最终被宣告破产。而通利也重蹈通运的覆辙,一步步滑向破产的深渊。

  中集集团早在2004年就已经染指通运、通利(参见本刊2006年5月27日刊封面文章《中集租赁隐患》)。

  通运成立于1989年,原是扬州市一家效益较好的国有企业,亦是当地出口创汇第一大户,占国内集装箱出口市场份额的5%。2001年,为吸引外资,通运被组建为中外合资企业,第一大股东通运集团占有45%的股权。2003年,通运搬迁到扬州港附近,因新建厂房和生产线投资巨大,造成流动资金匮乏,公司陷入困境,当地政府有意重组通运。

  此时,深知通运困境只是流动资金问题的中集集团,闪电般和当地政府达成协议,计划收购通运及其控股的通利。据了解,通利是国内第一家冷藏箱集装箱企业,总投资额为2000万美元,是扬州第二大出口创汇企业。

  但之后,中集集团并没有履行当初的约定,未收购通用、通利相应股权,而是提出托管经营两家公司。中集集团的理由是,通运账面上没有净资产,已经资不抵债,先托管经营,等财务状况好转后再收购。其实,中集采取托管经营而非股权收购为一箭双雕之计——既能甩开债务,又能使用通运的产能。

  2004年7月,中集集团旗下的深圳南方中集集装箱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南方中集”)出面托管了通运集团手上45%的通运股权。随后,通过更换管理班子,南方中集掌握了通运的经营权。

  通过中集融资担保等手段,获得流动资金注入的通运经营业绩快速回升,2005年1至7月出口收入达到8.1亿元,同比增长222%。通运业绩回升,对中集客观上带来兑现收购承诺的压力,但南方中集并没有兑现承诺,却在托管通运半年多后的2005 年4月1日,中集控股(BVI)有限公司和通运签订了资产租赁合同,将通运的资产以区区500万元/年的价格租赁给这家BVI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扬州润扬物流装备有限公司(下称“润扬”)。润扬成立于2005年4月19日,注册资本500万美元。

  租赁合同签订一周后的4月8日,通运第六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同意了上述租赁合同,并同意除了租赁外,通运的部分设备也可转让给润扬。之后,通运的在岗人员几乎都被润扬“借用”,通运所有产能的运营能力基本被润扬掌握。

  因主营业务资产被租赁,通运没有了自己的主营收入和主营利润,几乎已成为一个空壳。不能生产从而产生利润,通运公司的财务状况将恶化。2006年1月,通运又将价值2900万元的房产抵押给润扬,而这部分房产的地皮则早已是瑞华的抵押资产。

  通运资产被转移后,随之而来的是“运作”通利资产。通利是扬州出口创汇第二大户,且其主营的冷藏集装箱利润率远高于通运干货箱。

  2006年3月10日,通运与润扬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以10万美元(原出资额408万美元)的价格将通运持有的通利51%的股权转让给润扬。2006年中集集团中期财报显示,通运持有的通利51%股权已经转让给中集集团子公司,并且已经进入中集集团2006年中期报告。

  与在通运的运作路径相同。2004年7月,南方中集在托管通运的同时也托管了通利;2006年4月,中集集团属下的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另一家BVI公司——麦克赛公司现身,其在扬州设立同利冷藏设备有限公司(下称“同利冷藏”),办公地址和通利一致,不久这家公司租赁了通利的主营业务资产。这样,利用两家BVI公司,中集集团将通运和通利握在手中。

  2006年10月18日,通运被宣告破产。

  按照中集集团操作通运的路径,通利很有可能重复通运的命运,因为润扬在2005年获得江苏省发改委的批准,同利冷藏的集装箱项目也于2006年4月11日获得江苏省发改委批准。两家公司获准的生产能力分别对应于通运和通利的产能,这些都显露出润扬、同利冷藏是分别承接通运、通利有效资产的蓄意安排。

  瑞华应战

  其实,对中集集团的意图瑞华也早有警惕。

  2006年6月30日,瑞华对通运、通利债权展开清偿时,却发现两家公司的资产已经“金蝉脱壳”,被中集集团转移,通运已经没有了主营收入和运营能力。

  资产被租赁,债权人清偿突然变成了无的放矢,而且通运抵押给中集的2900万元房产的土地早已被通运在贷款时抵押给了银行。这些房产又被抵押给了润扬,结果是中集集团进一步控制了通运资产,客观上也给通运、通利破产逃废债提供了便利。

  这个时候,瑞华也逐步了解到,中集集团获取通运、通利资产的计划早在几年前就已开始实施,而且是在通运等债权监管真空区间开始操作的,只是由于后来的资产租赁,其目的才逐步显露。

  2004年7月南方中集托管通运和通利时,中国银行正酝酿将通运等贷款作为不良资产划拨给信达,这个时候,原来中国银行派到通运的财务总监已经撤离,而信达还没有进入,对公司的管理监督还没到位。2004年6月25日,中国银行将该部分债权正式划拨到信达,7月南方中集就托管了通运。2005年11月,瑞华买到这个资产包,而在此前的当年4月1日,润扬在尚未完成工商注册时,就签订了租赁通运资产的协议。

  随着2006年1月通运将价值2900万元房产抵押给润扬、3月将通利51%股权转让给润扬、4月中集集团又抛出第二家BVI公司租赁通利主营资产,瑞华开始和中集集团接触,就通运等债务问题进行谈判,但中集态度漠然。

  期间,通运破产的步伐却加快了。2006年10月,债权人之一老人涂料(深圳)有限公司(下称“老人涂料”)以通运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扬州中级法院申请通运破产。法院向通运征询意见,通运不申请和解,于是,2006年10月18日,法院宣告通运破产。据悉,老人涂料对通运的债权是从海虹老人牌(中国)有限公司(下称“海虹老人”)手里受让而来,海虹老人则是中集集团的集装箱涂料供应商。中集集团2004年、2005年报显示,中集集团董事王志贤正是海虹老人的董事。

  通运破产申请案也许并非一个简单的案件,老人涂料和海虹老人是什么关系、幕后和中集集团到底有多少关联?这些都值得关注。

  而对于通运的破产,起初瑞华并不知道,直到2006年12月5日,扬州中院才向瑞华邮寄送达了“(2006)扬民破字第0005—1号”《民事裁定书》。随后,有关方面通知瑞华向通运破产清算组申报债权。

  接到通知后,瑞华有关方面十分不解:通运作为一家注册资本1115万美元的中外合资企业,仅仅因为不能按时清偿136万美元货款,就被法院宣告破产,通利是不是也可能面临同样的结局?2006年12月6日,江苏省高级法院就接到瑞华方面提起的申请异议,要求撤销通运破产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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