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南电调整上网电价补贴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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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本报记者 何军 G 南电公告称,根据中山市物价局和中山市经济贸易局联合发文,2006年9月1日至2006年9月30日,公司中山南朗电厂高来高去上网电价,按燃油价成本进行补贴,补贴后的上网计价标准为人民币0.802元/千瓦时(含税),即减去临时上网电价后每千瓦时补贴人民币0.345元。该厂2006年8月份减去临时上网电价后每千瓦时补贴标准为人民币0.315元。
此前的7月份,每千瓦时补贴人民币0.305元,5、6月份每千瓦时补贴 人民币0.333元,1到4月的补贴标准为人民币0.183元/千瓦时。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