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上市公司 > 正文
 

马蔚华两会上书 招商银行欲转型成金融控股公司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6日 01:59 东方早报

马蔚华两会上书招商银行欲转型成金融控股公司

  

马蔚华两会上书招商银行欲转型成金融控股公司

马蔚华已表露了招行想成立金融控股公司的雄心。 CFP资料 (图片来源:东方早报)
点击此处查看全部财经新闻图片

  早报综合报道 一切似乎都已水到渠成———招商银行(资讯 行情 论坛)(下称招行)注定要借混业经营“开疆拓土”。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招行行长马蔚华带上了《关于制订<金融控股公司法>的议案》。

  “事实上,我国已经涌现出一些金融控股公司。”马蔚华说,“其中少数为金融机构控股金融集团,而多数是工商企业控股金融集团。前段时间‘德隆系’的事件即是一个例子
。若法律与监管缺位,反而蕴藏着更大的风险。因此,亟需进行立法予以规范和调整。”

  “本代表认为应给予所有符合资质的商业银行以同等待遇,统一准入门槛,倡导公平竞争。”在提到国内银行控股公司现状时,马蔚华表露了招行成立金融控股公司的雄心,“当前,我国已有个别商业银行或利用境内外法规的差异‘曲线’设立,或依靠特批设立了银行控股公司,如中国银行通过香港的中银国际,工商银行通过香港的工商东亚,分别控股了其他金融机构,建设银行(资讯 行情 论坛)经特批在境内控股中金公司等。”

  “放开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迫在眉睫,我认为可以分两个步骤建立和完善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制度。”马蔚华说,“首先,在国务院的授权下,由人民银行牵头制订《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条例》。在全面整理现有涉及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相关立法的基础上,制订一部条例,报国务院批准后成为具有较高效力层次的行政法规。”

  马蔚华说:“第二步是在上述基础上制订《金融控股公司法》,报全国人大审议通过,成为法律性规范,作为《公司法》的特别法,《金融控股公司法》应协调好与《公司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等法律之间的关系。”

  不无巧合。据新华社消息,招商局(资讯 行情 论坛)(资讯 行情 论坛)集团董事会主席、招行董事长秦晓日前证实,招行董事会正在研究发行H股的融资计划。招行收购招商基金事宜已经“谈得差不多,但收购还没有完成”。

  这是继工银瑞信、建银、交银三家基金公司成立后第四家“银行号”基金公司,但招行的图谋远不止此。秦晓透露,今后如政策允许,将把招商局旗下的保险公司交给招行运营,招行未来将成为综合经营银行、保险、基金业务的金融控股公司。一旦收购招商基金,招行可能会占有较大比例的股份。央行对这一收购已经放行。

  秦晓指出,商业银行在境内上市并不能代替在香港上市。后者既可拓宽融资空间,也可让公司受到更严格的监管。招行是否引进战略投资者与推行国际化没有必然联系。招行的定位重点在内地,然后在大中华地区和美国地区设分行。但是要成为一个全球性的大银行,从招行的定位看行不通。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918,000篇。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