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权证疯涨 上证所介入调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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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 03:29 每日经济新闻 | |||||||||
3家证券营业部频频亮相宝钢权证(资讯 行情 论坛)成交席位前列。上证所监察系统已于昨日及时锁定异常交易账户。操纵证券价格行为可被追究刑事责任 宝钢权证继上周五大涨10.71%后,昨日再度飙升46.54%。投资者正在惊叹炒家的疯狂时,监管部门向炒家们发出了监察关注函。自宝钢权证上市以来,根据公开信息披露,全国主要有5个营业部的资金在宝钢权证的暴涨暴跌中频频现身。
宝钢权证昨日以0.771元高开,其后一路上升,盘中一度见高1.244元,收盘报1.121元,较前一交易日上升46.54%,换手率达420%,震幅达62%,成交额高达16.57亿元。据消息人士透露,上证所监察系统已于昨日及时锁定异常交易账户,并就此向相关会员营业部发出市场监察关注函。上证所将在周密调查分析基础上,决定是否提请主管机关对其进行立案和稽查。 宝钢权证8月22日上市,从0.68元到8月25日最高价2.08元,涨幅超过205%。在上涨过程中,宝钢权证的绝对价值已为零,注重价值投资的基金悉数退出。而在这个过程中,有3个营业部表现抢眼,除以短线闻名的国信证券深圳红岭中路营业部外,还有湘财证券杭州天目山路证券营业部、海通证券上海玉田支路证券营业部。在随后宝钢权证的暴跌过程中,这3家营业部又频频上榜。在8月份的宝钢权证交易中,3家营业部累计成交巨大,其平均交易量是全国所有营业部平均交易量的数十倍。 在上周五和昨日的成交席位上,海通证券上海玉田支路营业部、湘财证券杭州天目山路营业部和国信证券深圳红岭中路营业部再度亮相,3家累计成交额4.75亿元,占宝钢权证成交额的28%。 根据有关法律,操纵权证价格,炒家将面临严厉惩罚,最重可判刑。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分析师表示,权证在阔别9年后重返市场,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有重大意义,但广大中小投资者对权证还不太了解,操纵权证的行为将严重损害投资者的权益,让投资者对风险本来就很高的权证更加生畏,不利于权证在资本市场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如是操纵行为,应严惩不贷。 相关法律规定《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的;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相互买卖并不持有的证券,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三)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证券所有权的自买自卖,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证券法》第一百八十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七)在调查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等重大证券违法行为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限制被调查事件当事人的证券买卖,但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五个交易日;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十五个交易日。 《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操纵证券市场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十万元的,处以三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操纵证券市场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作者:祁和忠 每日经济新闻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