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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鹰纸业国有股转让告吹 难以与受让方达成共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31日 09:42 上海青年报

山鹰纸业国有股转让告吹难以与受让方达成共识

  本报讯(记者 薄继东) 全面股改向纵深发展的过程中难免遇到新问题。日前,因无法与受让方就股改方案达成共识,山鹰纸业(资讯 行情 论坛)(600567)孕育了九个月的国有股转让计划宣告流产。由此,也暴露出了目前几乎一刀切的股改方案的缺陷。

  山鹰纸业发布公告称,因受国家出台股改政策的影响,虽经多次协商,公司控股股东

马鞍山山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正隆股份有限公司及正隆(安徽)投资有限公司之间无法达成
股改非流通股补偿流通股的补偿方案协议,因此,三方于10月27日共同决定解除以前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受让方正隆公司是中国台湾最大的工业用纸及纸箱制造公司,1971年在台湾公开上市,注册资本为107亿元新台币。而正隆投资公司为正隆公司在西萨摩亚设立的控股子公司。分析师指出,导致双方谈不拢的一个关键因素是本次正隆公司股权受让的价格较高。该国有股转让价甚至比山鹰纸业目前二级市场上的股价(3.21元)还高出0.15元。在这种情况下,还要求正隆公司额外支付对价给流通股股东,对方自然是不愿意了。

  或许,山鹰纸业的事件在深层次上,触及的是当今支撑对价支付的理论基础。迄今为止,还没有一家保荐机构敢于承认,流通股与非流通股的持股成本差异,才是导致非流通股东须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的根源;只有那些半道高价受让非流通股股份的股东们在那里嗷嗷大叫。面对持股成本差异悬殊的非流通股股东们,我们该不该不分青红皂白就以送股比例或所谓的“送出率”去衡量一家公司对价方案的优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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