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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信和平:含权的对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 14:31 和讯

东信和平:含权的对价

  2005年10月25日,根据 东信和平控股股东东信集团的意见,东信和平发布公告称:东信集团承诺,在东信和平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获得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后,将在东信和平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提出以东信和平2005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以公积金每10股转增不低于3股的议案,并投赞成票。

  该承诺将在东信和平已确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基础上,进一步保护目前流通股股东
的利益,具体体现为:

  1、流通股股东获得的实际补偿将由目前的3.5股提高至4.55股。根据东信和平目前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流通股股东将获得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每10股流通股3.5股的对价。根据转增承诺,在流通股股东获得3.5股对价后,所获对价将为流通股股东再带来不低于3股的转增股份。按此计算,流通股股东最终获得的实际补偿将为:1股×0.35股(1+0.3股)=0.455股,即流通股股东因前述承诺而获得的实际补偿将为每10股4.55股。

  2、流通股股东实际获得股份总数将高达7.55股。根据东信和平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及转增承诺,流通股股东除可以获得由非流通股股东送出的每10股流通股3.5股的对价外,还可以按照股权分置改革完成的新股数获得每10股不低于3股的转增股份。按此计算,流通股股东最终获得股份数将为:0.35股+(1+0.35股)×0.3股=0.755股,即流通股股东最终获得的股份数将为每10股7.55股。

  3、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在东信和平股权分置改革完称

股票复牌后将得到有效保护。东信和平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股票复牌后,因具有每10股获得不低于3股转增股份的稳定预期,因此东信和平股票价格出现大幅下跌的可能性较小,因而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流通股股东的既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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