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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源通信调整股改对价 由10送3.5改为10送3.8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 20:37 新浪财经

汇源通信调整股改对价由10送3.5改为10送3.8

  新浪财经讯:10月25日晚间,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汇源通信(资讯 行情 论坛)(000586)公布了股改方案修订稿。将原 10 送 3.5 股的对价方案调整为 10 送 3.8 股。

  以下为汇源通信股改说明书修订稿摘要。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修订稿)

  证券简称:汇源通信

  证券代码:000586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五年十月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根据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的本公司非流通股东的书面要求 和委托,编制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由公司 A 股市场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协商, 解决相互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次股 权分置改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及本公 司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 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特别提示

  1、本公司共有非流通股股东 50 家,合计持有 13,260 万股。提出进行本次 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以下简称“提议股东”)共 27 家,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 11,158.39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69%,占公司非流通股总数的

  84.15%。超过全体非流通股股份的三分之二,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 办法》的要求。

  2、截至本说明书公告日,本公司尚有 23 家非流通股股东未明确表示同意参 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该部分股东共计持有公司非流通股 2,101.605 万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10.86%,占公司非流通股总数的 15.85%。为了使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得以顺利进行,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汇源集团同意对该部分股东应执行的对价安 排先行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未明确表示同意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如上市 流通,应当向汇源集团偿还代为垫付的款项,或者取得汇源集团的同意。

  3、本公司非流通股份中存在国有股,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对该部分 股份的处分尚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同意。

  重要内容提示

  一、改革方案要点

  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使其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而向本公司 流通股股东所做的对价安排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 10 股将获得 3.8 股的股份。 非流通股股东需向流通股股东共计送出 2311.92 万股股份。

  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非流通 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详情请参见本说明书第四节“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二、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1、公司同意参加股权分置改革的 27 家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依照有关法律法 规及文件之规定进行股权分置改革。

  2、控股股东汇源集团作出了如下特别承诺:

  (1)为未明确表示同意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垫付其持有的非 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所需执行的对价安排。

  (2)汇源通信股权分置改革期间,除上述未明确表示同意进行股权分置改 革的非流通股股东以外,若其他非流通股股东的股份发生被质押、冻结等情形而 无法向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的情况,汇源集团将代其垫付。

  (3)持有的汇源通信非流通股股份自取得流通权之日起,在 24 个月内不上 市交易;在上述禁售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 汇源通信的股份总数的比例在 12 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24 个月内不超过百分 之十。

  (4)在上述 24 个月禁售期满后的 18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出售汇源通信股票的价格不低于 3.8 元(如果自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 该等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导致股价除权的情况发生,则该 承诺出售价格相应除权)。

  (5)本承诺人如有违反上款承诺的卖出交易,本承诺人将卖出资金划入汇 源通信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6)在股权分置改革事项公告后及时委托汇源通信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的临时保管等事宜。

  3、本公司潜在第二大非流通股股东长飞公司做出了如下承诺:

  (1)同意按照汇源通信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向流通股股东做出对价安排;

  (2)持有的汇源通信非流通股股份自取得流通权之日起,在 12 个月内不上 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禁售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 份数量占汇源通信的股份总数的比例在 12 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24 个月内不 超过百分之十;

  (3)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汇源通信股份总数百分 之一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4)在股权分置改革事项公告后及时委托汇源通信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的临时保管等事宜。

  4、本公司同意参加股权分置股改的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一致承诺:

  “本承诺人保证其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 的损失”。

  “本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 力承担承诺责任,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三、本次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日程安排: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05 年 11 月 4 日

  2、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日:2005 年 11 月 16 日

  3、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时间:2005 年 11 月 14 日至 2005 年 11 月 16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5 年 11 月 14 日至 2005 年 11 月 16 日每日 9:30— 11:30、13: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5年11月14日9:30至2005年11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本次改革相关证券停复牌安排

  1、本公司将申请相关证券自 10 月 17 日(T 日)起停牌,最晚于 10 月 27 日 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本公司将在 10 月 26 日(含当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 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相关证券于公告次日复牌。

  3、如果本公司未能在 10 月 26 日(含当日)之前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 本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相关证券于公告次日 复牌。

  4、本公司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日起至改革方案实施完毕 之日公司相关证券停牌。

  五、查询和沟通渠道

  热线电话:028-87826077 028-87826078

    传真:028-87826076

    电子信箱:caiwenting003@sina.com

    公司网站:http://www.schy.com.cn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

    相关链接:汇源通信原股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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