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上汽大股东昨增持近1.64亿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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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 14:34 证券时报 | |||||||||
本报讯(记者 刘欲晓)G上汽今日就其控股股东上汽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发布公告称,根据公司股改方案中关于增持股份的承诺,上汽集团已于昨日在二级市场按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每股3.98元申报买入G上汽股票共计1.638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 昨日是G上汽股改方案实施后复牌的第一天,记者观察成交情况发现,G上汽在集合竞价期间的成交量为1.4989亿股,成交价为3.98元;开始连续交易后的第一笔成交股数约为
据了解,根据《证券法》第七十九条以及有关要求,上汽集团在增持公告后两天内不得再行买入G上汽股票。 有市场人士指出,如果在按规定可以重新申报买入股票的前一天即10月26日,G上汽的收盘价不能达到或高于增持价格3.98元的10%下限,即3.62元,那么,可能出现的情况就是,即使上汽集团恪守增持承诺,仍按照3.98元的价位进行申报买入,但由于其申报价格不符合上证所集中竞价申报的条件,该申报将属于无效申报,不能被交易所电脑交易系统主机所接受。换句话说,上汽集团用于增持的余下3.5亿元资金,只有在G上汽股价达到或高于3.62元时,才能继续履行承诺,进行增持。 根据G上汽的股改方案,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股改方案后的两个月内,如果G上汽的二级市场股价低于3.98元,上汽集团将连续投入资金按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每股3.98元价位申报买入G上汽股票,累计投入不超过10亿元资金,除非G上汽二级市场价格不低于每股3.98元或10亿元用尽。 (证券时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