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集合竞价敲下巨单 G上汽昨增持1.64亿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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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 09:53 四川金融投资报 | |||||||||
本报讯 G上汽(资讯 行情 论坛)今日就其控股股东上汽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发布公告称,根据公司股改方案中关于增持股份的承诺,上汽集团已于昨日在二级市场按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每股3.98元申报买入G上汽股票共计1.638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 昨日是G上汽股改方案实施后复牌的第一天,记者观察成交情况发现,G上汽在集合竞价期间的成交量为1.4989亿股,成交价为3.98元;开始连续交易后的第一笔成交股数约为
据了解,根据《证券法》第七十九条以及有关要求,上汽集团在增持公告后两天内不得再行买入G上汽股票。 有市场人士指出,如果在按规定可以重新申报买入股票的前一天即10月26日,G上汽的收盘价不能达到或高于增持价格3.98元的10%下限,即3.62元,那么,可能出现的情况就是,即使上汽集团恪守增持承诺,仍按照3.98元的价位进行申报买入,但由于其申报价格不符合上证所集中竞价申报的条件,该申报将属于无效申报,不能被交易所电脑交易系统主机所接受。换句话说,上汽集团用于增持的余下3.5亿元资金,只有在G上汽股价达到或高于3.62元时,才能继续履行承诺,进行增持。 根据G上汽的股改方案,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股改方案后的两个月内,如果G上汽的二级市场股价低于3.98元,上汽集团将连续投入资金按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每股3.98元价位申报买入G上汽股票,累计投入不超过10亿元资金,除非G上汽二级市场价格不低于每股3.98元或10亿元用尽。(全景)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