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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东重机提高对价求多赢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 17:45 证券时报

沪东重机提高对价求多赢

  本报讯(记者 清溪)沪东重机(资讯 行情 论坛)股票今日复牌,昨日公司发布公告称,将其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的对价数量从10送2.8提高至10送3.2。

  据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陈朔帆介绍,沪东重机在10日公布股改方案之后,非流通股股东通过热线电话、网上路演、投资者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和流通股股东进行了广泛沟通。沟通过程中,非流通股股东充分考虑了包括基金在内的机构投资者、中小散户等全体流
通股股东的意见,根据双方的协商结果,非流通股股东对公司股改方案部分内容做出了修改。

  同批股改的另外一家央企———上海电力(资讯 行情 论坛),也在昨日公布了修改后的股改方案,其对价数量从3调高至3.2。这两家中央企业同时调高股改对价方案,体现了国资委对上市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的支持。

  在新方案中,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共计支付了2464万股股份,较对价方案为2.8时的2156万股多支付了308万股。公司最大股东沪东中华的持股比例从50.87%降低至43.25%,上船澄西的持股比例从17.25%降低至14.06%,二位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从68.2%降至57.91%。

  一位机构投资者对记者表示,10送3.2的对价,较之前的方案提高了0.4,对价本身达到了较高水平,即使和非中央企业甚至民营企业相比也不低。而且,大股东在提高对价的基础上,于承诺的内容上也进一步做出了让步。

  较之前方案中的公司两位非流通股股东———沪东中华和上船澄西的分别承诺不同,此次方案中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一致承诺,所持有的沪东重机非流通股,禁售期从之前的12个月增加至18个月;18个月禁售期满之后,12个月内全体非流通股股东通过交易所出售的沪东重机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2.5,此前方案为5%,24个月内不超过5%,此前为10%。    

  对于公司方案的修改,陈朔帆表示,沪东重机股改方案的修改体现了两个原则。一个是“分散决策”原则,即公司根据各自情况做出协调判断,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具体协商,确定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的内容和方式;另一个就是充分考虑流通股股东利益的原则。这两点始终贯穿于公司股改方案的修改和确定过程当中。

  公司独立董事也对此次方案的调整发表了补充意见说,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应广大流通股股东的要求作出了让步,调整了对价数量,体现了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对股权分置改革的决心和诚意。

  针对此次方案的调整,保荐机构中信万通

证券庞东认为,方案的调整是公司、保荐机构,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经过广泛沟通、协商的结果,在这过程中包括基金机构在内的流通股股东的意见得到了充分地尊重,新的对价方案是非流通股和流通股股东反复沟通之后所能达到的最佳利益平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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