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公告引发争议 上亿资金竟为高管建住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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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 02:27 新闻晨报 | |||||||||
江苏阳光(资讯 行情 论坛)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摘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自筹资金建造职工宿舍、高级管理人员住宅及商业用房的决议。 由于近年公司生产规模扩大,员工人数增加,原有的宿舍已不能满足需求。根据江阴市新桥镇人民政府规划,同意公司在原江阴市振新毛纺织厂车间土地上兴建新的职工宿舍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86600平方米,其中商业用房10600平方米,其余76000平方米为职工宿舍和高级管理人员住宅,总投资约14000万元,项目所需土地由公司向江阴市新桥镇人民政府租赁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不涉及任何关联交易。 江苏阳光10月12日发布的这则公告真叫人惊诧,拿出上亿元资金竟是为高管和职工建造住宅和宿舍! 众所周知,高管每年取得薪酬,员工也有工资收入,所谓高管住宅、员工宿舍之类根本不应由公司出资建造。即使是公益金,也只能用于集体福利事业。就算从公益金中支取,但截至2004年年底,江苏阳光法定公益金才3447万元,连1.4亿元的零头都不到。这笔1.4亿元的巨资将筹自何处? 也许江苏阳光会说,我们的员工多来自异乡,自己没有住房,企业必须为之提供必要的住宿条件。那让我们来看看,江苏阳光的外来员工将享受何种住宿条件。 2004年年报显示,2003年底公司有员工3257人,2004年底增至4858人,增加了1601人。如今准备建造的8.66万平方米中,7.6万平方米为职工宿舍和高级管理人员住宅。因为公告没有说明职工宿舍和高管住宅各占多少,我们暂把7.6万平方米全部作为职工宿舍。公告说建造的住宅主要供部分老员工和扩招的新员工使用,假定1600名新增员工和部分老员工(假设为1000人)全部搬进新宿舍“集中管理”,粗粗一算,每人居住面积竟达29平方米。 当然,新建的7.6万平方米住房中,有相当一部分是高管住宅。那么,公司的13名高管又将有多大的居住面积? 也许公司会说,建造的这些房屋不是白白给高管和员工住的,他们或买或租,会有现金进账。但是,公告说得很清楚,8.66万平方米的新建房屋中,只有1.06万平方米系商业用房。况且建房“所需土地由公司向江阴市新桥镇人民政府租赁解决”,这可能意味着以后每年都得付租赁费。 此公告发布前一个月,江苏阳光董事会还作出了一项决议,拟发行不超过8.8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原因是“截至2005年6月30日,公司账面货币资金余额为68067.84万元,短期借款余额为107285.33万元。”其用途则是“主要用于提前偿还部分短期银行借款,以降低财务费用,同时用于支持企业流动资金周转,满足生产经营需要。” 在这种情况下还要拿出1.4亿元为高管和员工建造新房,江苏阳光8万多股东能答应吗? 作者:贺宛男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