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改名的背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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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8日 14:37 新闻晚报 | |||||||||
位于上海浦东浦电路上的宝钢集团大厦门前,“上海宝钢集团公司”这几个镀金大字被取了下来。记者问其故,宝钢人士说,宝钢已经“改名”了。宝钢董事长谢企华17日说,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已经变更为国有独资公司,并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经工商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为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太重要了”
国务院国资委企业改革局局长刘东生专门解释了新加的这“有限”两字:这表明宝钢已从国有独资企业转变为国有独资公司,从过去受《企业法》调节转变为受《公司法》调节。宝钢在中央企业中第一家建立外部董事超过半数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 刘东生表示,只要有好的董事会,强调制衡,有效决策,国有独资公司就一定会推动股份制等各项改革的进程,也会更好地代表股东利益,完善中央企业实施重组的动力机制,并且规范行使中央企业对其控股上市公司的股东权利。 谢企华把“完善董事会试点工作”称作宝钢发展的契机。她表示宝钢将进一步规范出资人、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权责,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 在17日举行的宝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会议上,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表示,宝钢董事会要切实履行其义务和责任:一是对出资人负责,代表出资人利益追求投资回报;二是依法维护企业职工、债权人、用户、供货商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承担应尽的社会责任;三是及时向国资委提供必要的、真实的信息,确保宝钢和董事会运作的透明度。 国资委定位 由于宝钢外部董事超过了半数,规范的董事会已经建立起来,李荣融宣布,从明年起,宝钢由董事会主要是外部董事负责对经理人员的经营业绩考核,国资委不再负责此项考核。 由于薪酬与业绩考核挂钩,从明年起,宝钢由董事会主要是外部董事依照国资委的指导意见,决定经理人员的薪酬。今后选聘有关经理人员,也将由宝钢董事会负责。李荣融表示,为使董事会充分发挥作用,国资委将把出资人的部分职权授予规范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行使。 相关人士表示,过去国有独资企业董事会和经理层人员高度重合,决策权与执行权难以分开,董事会对经理层的管理最后变成了“自己挑选、考核、奖惩自己”。在企业董事会不健全的情况下,许多事情国资委“不得不越位进行管理”。现在国有独资公司完善董事会的试点实质性展开,只要董事会到位,国资委就能定位,对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意义重大。 形成“优势企业” 李荣融说,近日召开的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中国“十一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其中一项目标是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 他表示,宝钢应在国家的这个目标上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作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措施,宝钢董事会试点具有很强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宝钢应率先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 谢企华说,“十一五”期间宝钢将进入新的战略发展期,目标是钢铁主业综合竞争力进入世界钢铁业前3强。“完善董事会运作机制,使企业的制度形式与体制的内在要求相协调,将是保证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 作者:□新华社记者 李荣 齐中熙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