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长城深天健要约收购义务获豁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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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8日 10:47 证券日报 | |||||||||
本报讯 今日,深长城(资讯 行情 论坛)A和深天健(资讯 行情 论坛)发布公告,两公司要约收购义务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豁免。 深长城A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5年7月11日同意按照深圳市国资委批准的股份划转方案,将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持有的深长城A8333.35万股国家股划转给深圳市国资委持有。10月17日,公司接深圳市国资委通知,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已经经
深天健同日公告,公司10月17日从深圳市国资委获悉,深圳市国资委已收到证监会相关《批复》,证监会对深圳市国资委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告《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无异议,深圳市国资委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意豁免深圳市国资委因行政划转持有深天健11318.16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0.69%)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本次国有股无偿划转后,深圳市国资委持有11884.068万股,占总股本的50.69%,股份性质为国家股。(赵学毅)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