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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实业修订股改方案 大股东减持条件最苛刻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 12:27 金羊网-新快报

东华实业修订股改方案大股东减持条件最苛刻

  新快报讯 (记者 吴谭)广州东华实业公司(600393)昨日发布公告,提高了减持条件。

  广州粤泰集团补充承诺称,其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不包括用于激励的部分)自股改实施之日起36个月内不挂牌出售;第37个月至第48个月内,出售的股份比例不超过10%,并且只有在东华实业经审计的前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且最近一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3%时才能执行,第49个月至第60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股份同样须满
足这个条件。这可以说是目前为止公布股改方案的一百多家企业中最苛刻的减持条件。

  (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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