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修改体现新大陆股改态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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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 14:47 证券时报 | |||||||||
本报讯(记者 阮铭)今日,新大陆(资讯 行情 论坛)发布股改的最终公告,称公司股改革方案调整了三项内容:一是每10股送3.7股,比原对价的每10股送3.5股方案多送0.2股,流通股股东由此可比原方案多得161.2万股;二是非流通股股东承诺禁售期届满后,在12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新大陆非流通股股份,在24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新大陆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与原方案相比,非流通股东把禁售期延长了1年,这已经高于监管层相关规定的要求多12个月;三是将管理层激励
为了进一步了解新大陆此次调整股改方案的原因,记者采访了负责公司股改方面的人士。 他表示,调高对价是非流通股股东充分理解流通股股东要求提高原有对价的心情,并显示了诚意;修改“禁售期”条款表明了大股东积极参与股改的目的不是为了减持;至于延长管理层的行权期限,这是体现公司管理层对股改的态度是积极的,对公司的未来有信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