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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纸业反倾销诉讼终裁获胜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 15:51 证券时报

青山纸业反倾销诉讼终裁获胜

  本报讯(记者 蔡晓铭)历时1年多的青山纸业(资讯 行情 论坛)(600103)关于未漂白牛皮箱纸板的反倾销诉讼终获胜利。

  2005年9月30日,

商务部发布了2005年第60号《进口未漂白牛皮箱纸板终裁公告》,最终裁定原产于美国、泰国、韩国和台湾地区进口的未漂白牛皮箱纸板存在倾销,并对中国大陆未漂白牛皮箱纸板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性损害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根
据有关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05年9月30日起,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的相关企业被查产品征收最高税率为65.2%、最低税率为7.0%不等的
反倾销
税,这一
反倾销税
的征收期限为5年。

  相关资料显示,未漂白牛皮箱纸板是指全部或主要用未经漂白的硫酸盐木浆抄造,或者表层以未经漂白的硫酸盐木浆,其他层以其他浆种抄造、未经涂布的、主要用于制造瓦楞纸板或纸箱的纸板。在2004年,我国国内箱纸板消费量为956万吨,其中进口量128万吨,是进口量最大的单一纸种。

  青山纸业表示,该公司对进口未漂白牛皮箱纸板反倾销诉讼的终裁获胜,将对其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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