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钢钒大幅提高对价比例 认沽权证数量增加一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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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 11:50 证券日报 | |||||||||
□ 本报记者 王 健 新钢钒今日发布公告,大幅提高股权分置改革对流通股东的对价比例:大股东送给流通股东的认沽权证数量增加一倍,由原先的每10股附送两张认沽权证改为每10股送4张认沽权证,同时,权证的初始行权价格由4.62元上调5%到4.85元,这将大幅提高该认沽权证的内在价值。这两项措施将使流通股东获得的对价补偿比例显著提高。据了解,这也是公司在充
该认沽权证是欧式认沽权证,由非流通股股东攀钢有限责任公司向流通股股东无偿派发,每10股送4张,存续期为18个月,行权价4.85元(以新钢钒9月26日股票停牌前连续6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算术平均值5.13元在公积金10转增3后的除权值3.94元上浮23.10%)。 具体送股方面,原有方案没有变化,仍是以现有总股本1306845288股为基数,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攀钢有限公司、十九冶两家非流通股股东将所获转增股份中的110138145股、6530884股支付给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合计转送116669029股,以换取其持有的原非流通股票的上市流通权。流通股股东获得的对价水平可以表述为:以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前流通股总数583345143股为基数计算,每10股流通股在本方案实施后将变为15股,增加的5股由两部分组成,其中3股为流通股股东因转增因素获得的股份,2股为非流通股股东安排的对价股份;或者是以转增后、对价股份安排前流通股股东持有的股份总数758348686股为基数计算,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送出的1.5385股对价股份。 另外,非流通股东的原有承诺均继续有效,公司控股股东攀钢有限股权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除了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拟用于新钢钒管理层激励计划的股份外,所余股份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上述三十六个月届满后十二个月内,攀钢有限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新钢钒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新钢钒股份总数的5%,出售价格不低于5.54元(在公司因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情况而导致股份或股东权益变化时进行相应除权);如有低于减持价格的卖出交易,卖出资金将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方案实施后,除国家政策或主管部门另有规定之外,攀钢有限持有新钢钒股份的比例将不低于40%。但新钢钒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攀钢有限增持的新钢钒股份的上市交易或转让不受上述限制。在满足前述承诺的基础上,攀钢有限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新钢钒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攀钢有限及本公司将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同时,公司控股股东攀钢有限承诺,在新钢钒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的两个月内,如新钢钒的股票价格低于每股4.62元,攀钢有限将累计投入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来择机增持新钢钒社会公众股,直至新钢钒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不低于4.62元或5亿元资金用尽。在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攀钢有限将不出售增持的股份并将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