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心潜在的收购风险 海信收购科龙协议修改三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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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 06:3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科龙电器(资讯 行情 论坛)(000921)称,2005年9月30日公司从海信空调接获《广东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与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之协议书〉的补充协议》。 科龙电器公告的收购协议补充部分主要包括三点:转让价款部分修改为双方按照科龙电器2005年半年报告为初步依据,拟定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9亿元人民币(即每股3.432元)
比较原协议,转让价款方面的修改主要是两点,一是增加了首付款账户在标的股份过户之前应由格林柯尔、海信空调双方与有权的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共管的要求,而且指明海信空调的款项一旦付至指定账户,海信空调即被视为已经履行了支付首付款的义务;二是将定金支付日期从协议签字之日起7个工作日调整为10个工作日。在审计和调整转让价款部分的修改主要是增加了余款中的2000万元人民币将在过户日后六个月内支付的要求。支付价款和转让股份部分的修改主要是两点:一是原协议称在海信空调根据3.1条支付款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格林柯尔和海信空调双方同意办理标的股份的转让过户手续,由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将格林柯尔标的股份过户给海信空调,补充部分改为格林柯尔完成股份转让过户手续,二是明确了转让股份的性质,即不带有任何形式的负担(包括质押、查封、冻结和其他任何对标的股份所享有权利的限制,但法律规定的限制除外)。 这三点修改可以看出,海信空调担心潜在的收购风险,所以通过修改协议,提出或明确共管账户、余款尾款、股份转让主体、转让股份性质等问题来控制风险。 作者:记者 李小宁 (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