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港追加承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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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9日 15:40 证券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冉慧敏) 南京港(资讯 行情 论坛)今日披露非流通股股东南京港务管理局在原承诺的基础上补充承诺:将向2005—2009年每年的年度股东大会提出满足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50%的利润分配议案,并保证投以赞成票;承诺获得流通权之后36个月内,减持价格不低于9.07元/股;此外还承诺在2010年12月31日前不因挂牌出售股份而失去绝对控股地位;若违反承诺,所得价款将全部归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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