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鑫农业切实保护流通股股东利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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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 16:29 证券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李彦) 顺鑫农业(资讯 行情 论坛)经过与流通股股东的广泛的沟通后,今日公告了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相比初稿,修订稿更实在,更能体现出公司对流通股股东利益的保护和重视。 首先,顺鑫农业大股东也是公司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顺鑫集团,为获得其持有股份的上市流通权而以其所持有的股份向流通股股东做对价安排,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
其次,顺鑫集团对特别承诺也做出了两项重大调整:一是将限售期满后,二级市场出售股票的价格限定为不低于6元/股,这与初稿规定的连续5个交易日股票收盘均价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130%时可进行减持相比,经计算相当于减持价格提高了5.17%。更容易让投资者与二级市场进行比较,也更容易为流通股东接受。 截至2004年12月31日,顺鑫农业的净资产为138561.51万元,近三年公司净资产的平均增长率为8%。按8%的增长率计算,到2007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为174547.60万元,每股净资产为4.39元,三年后原减持价格相当于5.71元/股。所以减持价格提高了5.17%,相当于减持价格修改为每股净资产的136.67%。最低减持价格的提高,说明非流通股股东对公司未来很有信心,对公司前景看好。 二是将增持价格提高为股改方案通过后的两个月内连续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3.36元,这与初稿规定的2.96元高出了13.51%。根据原方案的对价水平和停牌股价计算,自然除权价(3.49元/股)高于增持价格(2.96元/股)0.53元/股。修改方案后,按新的对价水平和停牌股价计算,自然除权价(3.36元/股)等于增持价格(3.36元/股)。顺鑫农业在提高对价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增持价格,体现出非流通股股东维护市场稳定的意愿,有利于增强投资者的持股信心。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