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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职工股清退方式可能埋隐患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 00:02 北京现代商报

  商报讯 (记者 苗燕) 26日,本报刊发了《上市前夕大连万达清退职工股遇阻》一文后,陆续接到了一些万达投资者的电话。昨日,记者再次就大连万达清退其内部职工股一事进行了更深入地探访。通过进一步了解,股民一方与公司的三大主要争议中,清退方式的争议很可能对公司不利。而另外两项关于股票来源是否合法及价格是否合理,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华信信托职工股股东资格自动丧失

  持股人杨先生对记者表示,办理清退手续的华信信托工作人员告知他,他的股东卡中已经没有股票了,而他现在能做的就是签字、领钱。为此,记者向华信信托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核实。一名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股东卡里确实不再有股票。但当记者问到股票哪里去了时,她称“需向万达咨询”。随后,记者电话采访了万达负责职工股清退工作的工作人员。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股票已被万达收回了”。当记者询问如果不去华信信托签字领款还算不算万达的股东时,工作人员给予了否定的答复。他说,这是一个清退模式,而不是收购模式。无论去不去办理清退手续,都不再是公司的股东。万达公司清退价格经过评估

  记者以投资者的身份致电万达,该公司工作人员透露,清退的工作在两三个月前就开始了,只是在清算工作结束之后才对外公告。他一再表示,是因为国家的政策不允许内部职工股继续存在,所以公司才做出清退决定,否则公司也不会一下掏出7000万元。而至于清退的价格,他表示公司为此专门聘请了

会计师事务所做过资产评估,清退价格是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的,他同时否认了传闻中万达每股净资产已达27元的说法。但当记者再次以投资者的身份向工作人员询问查阅财务报表的事宜时,遭到了拒绝。工作人员说:“现在股东有2000多万,如果每个股东都要来看,我们还要不要上班了?”他随后又表示,反正财务报表肯定不会有什么问题,如果非要看,可以去找公司的投资部。律师可能存在隐患

  一位专门从事企业改制业务的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内部职工股属于历史遗留问题,证监会为此出台了多项文件来规范其解决程序。对于万达工作人员所说的“政策不允许”,其实是证监会对于历史遗留问题公司上市的几项基本要求决定的。第一条就是内部职工股不超比例(2.5%),其他的还有内部职工股要集中托管、律师要就此出具法律意见书、省级政府要出具意见等。该律师指出,公司想上市,就要执行证监会的规则。但他同时也表示出不解,他说,通常情况下,妥善解决内部职工股问题是公司未来上市的关键一环,但是万达直接将股东卡中的

股票换成现金的做法可能存在隐患,可能导致未来律师无法出具法律意见。他指出,内部职工股的持有者作为公司的股东,公司应该征求他们的意见,这是股东最基本的民事权利,但如果华信信托与股民之间存在委托处置股票的合同,或者万达可以享受特殊政策的话,这种做法也许是可行的。

  尽管在9月18日《大连日报》上的“公告”称,清退将不设时限,但万达的工作人员表示,清退现在没有期限,但肯定不会拖得太久,应该会在几个月之内清完。而东亚律师事务所的乔律师也告诉记者,说“正在考虑接受股民的诉讼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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