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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实业10送3 大股东称对价方案很大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 12:5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东华实业10送3大股东称对价方案很大方

  东华实业(资讯 行情 论坛)(600393)今日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亿股为基数,由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3股股票对价,共计支付2486万股股票给流通股股东。

  当记者询问公司非流通股所支付的对价是否合理时,公司大股东广东粤泰集团人士表示,公司现有流通股都是1988年发行的原始股,流通股当时的购买成本为每股1元左右,如
果考虑到股本扩张和分红,原始流通股现在的持股成本更低,此后公司并没有再在

证券市场融资。而公司第一、第二大股东广州粤泰集团和北京京城华威投资有限公司于2003年分别从东华实业原控股股东广州东华实业资产经营公司受让国家股11000万股和3000万股,受让价格是以2002年度公司经
审计
后的每股净资产值上浮20%,即每股转让价格为2.736元,而且粤泰集团入主后对上市公司进行了重大资产置换,向公司注入了盈利能力强的优质资产,考虑到2005年6月上市公司实施了每10股送3股转增2股派现1元的分配,大股东对上市公司的实际持股成本在2元左右。统计显示,公司
股票
在2005年9月23日前6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的平均价为2.72元。所以,公司大股东作出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3股对价应该是比较“大方的”。

  根据公告,公司董事会已收到8家同意参加股改的非流通股股东所签署的股改相关文件,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5亿股,占公司非流通股总数的99.32%。尚有未明确表示同意的非流通股股东共持有的股份数为148.50万股,占公司非流通股总股数的0.68%,公司控股股东粤泰集团承诺由其代为支付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应支付的对价。代为支付后,被代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先征得粤泰集团的同意,并由东华实业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此外,股改方案实施后,控股股东广州粤泰集团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由股改前的55.19%下降到股改后的48.87%。

  上海证券报 陶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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