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星:大股东要约收购义务被豁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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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1日 16:06 证券时报 | |||||||||
本报讯 中国卫星(资讯 行情 论坛)(600118)称,中国证监会日前豁免了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五研究院的要约收购义务。据悉,中国卫星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拟将北京航天卫星应用总公司持有的中国卫星7201.91万股国有法人股(占总股本的31.67%),划转至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五研究院。(刘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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