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十六家股改公司调整股改对价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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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1日 10:10 四川金融投资报 | |||||||||
本报讯 继昨日科华生物(资讯 行情 论坛)调整股改方案后,今日又有16家股改公司修改对价方案,调高对价比例及增加持股承诺一时间成为“主旋律”。市场仿佛重新迎来第二批股改试点阶段中公司争相提高对价的良好局面。业内人士普遍表示,这种上市公司大股东重视流通股东意见,实施调整方案的做法将得到市场的欢迎。
张江高科600895公告称,修改后的股改方案对价数量由原来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3股调整为10股获付3.5股。此外,张江集团增加了特别承诺,即自股改方案实施之日起,所持原非流通股份在36个月内不进行上市交易或者转让;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后,张江集团公司承诺将在股东大会上提议公司2005年至2007年连续三年的利润分配比例将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非累计可分配利润的50%,并承诺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张江集团还保证,如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张江集团公司将赔偿相关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张江高科公司股票将于9月22日复牌。 天药股份600488表示,调整后的股改方案对价数量由原流股股股东10获送3.5股改为10股获送3.8股。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保持不变。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9月22日复牌。 凯恩股份(002012)今日对其股改方案进行了修订,对价方案由10送3股变为10送3.5股。此外,凯恩股份增加了承诺。 凯恩股份第一大非流通股股东凯恩集团及实际控制人王白浪承诺,其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价格不低于11.74元考虑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除权和分红因素后凯恩股份股票的历史最高价,若自股改方案实施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该价格进行除权处理。非流通股东还就违背承诺的处罚做了相应表态。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