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隆系又一刑事案开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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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1日 08:30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 |||||||||
新华社银川9月20日电 20日上午,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德隆系”下属伊斯兰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的9名管理人员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 今年6月7日,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德隆系”下属德恒证券和7名管理人员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一案,并于8月31日作出判决,8名被告人被判有罪。
此后,经最高人民法院同意,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于20日开庭审理伊斯兰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的9名管理人员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银川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单位伊斯兰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从2002年3月到2004年6月30日,在上海友联管理研究中心的指使和操纵下,通过“委托资产管理合同、委托资金管理合同及委托国债管理合同”的形式,分别签订主合同和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以违法承诺保底和固定收益率为诱饵,非法开展信托业务,共向202家机构和133名个人变相吸收资金29.84亿元。银川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单位伊斯兰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9名被告人刑事责任。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