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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谴责金城股份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 09:35 证券日报

深交所谴责金城股份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 本报记者 庄少文

  金城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及其相关人员因关联交易未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及时信息披露义务、担保涉及诉讼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遭到深交所的公开谴责。

  深交所认为,金城股份公司及其董事廖卫东、高成军、杜恩义、尹德良、李铁全、
李六龙、原毅军、安庆大、秦志敏、原董事柏丹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决定对金城股份及负有主要责任的上述10人予以公开谴责,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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