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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家川军即将启动股改 9月底前上报方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 09:21 证券时报

  四川举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会议

  本报讯 (记者 华雪 廖继锋) 上市公司数量在西部地区名列首位的四川省开始大力推动股权分置改革,63家上市公司将根据全省股改计划,于9月底前上报股改方案,依次进行股权分置改革。

  这是日前召开的四川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会议上传出的消息。四川省经委、四川证监局、四川省国资委有关领导在会上先后发言,传达了最近国家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有关精神,并对四川省开展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

  杨志文副省长在讲话中指出,

股权分置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决策,股权分置改革对我国资本市场功能发挥、定价机制完善、投资者长期利益和短期利益的有机统一以及对上市公司规范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而四川省开展股权分置改革的目标是通过改革,消除历史遗留的制度性缺陷,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他指出,改革工作的原则是坚持积极、规范、有序。积极是指各上市公司要将股权分置改革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方案,积极推进;规范是指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上市公司,都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相关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规范程序,确保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有序是指根据要求,对不同的行业和企业,要从实际出发、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分批推进。

  杨志文就当前四川省股权分置改革工作提出了几点具体要求:一是各上市公司要以股权分置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要将股权分置改革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化解上市公司风险,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努力提高公司竞争力,实现持续健康发展;二是省政府将成立专门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领导协调机构,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在统一领导下,加强沟通协调,按照职责分工,依法科学地推进四川省股改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要加强股权分置改革的正面舆论引导,切实为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我省上市公司改革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和良好环境。

  四川证监局马建华副局长指出,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应兼顾市场各方利益,尤其是公众投资者的权益;应做好各参与者之间的沟通工作;应准确、及时、完整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并切实履行知情人的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从事

证券交易;相关上市公司应严格遵守改革中的承诺,并承担不能履行承诺所带来的责任。他进一步指出,对四川省内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不应“一刀切”,应视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规范运作情况区别对待,力求成熟一家推一家。那些业绩较差,风险较高的上市公司,应理解吃透相关文件精神,争取一揽子解决问题,维护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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