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创新遭证监会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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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 09:55 证券日报 | |||||||||
本报讯 2005年9月13日,科大创新(资讯 行情 论坛)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司通过虚增销售收入和利润及以帐外资金处理费用在2002年虚增利润总计827.43万元,致使在2002年年度报告中所披露信息有虚假记载。构成了《证券法》有关条款所述“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的行为。
现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公司原总经理陆晓明及原董事长陈宗海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原财务总监张建生、原财务部经理张伟及副总经理、中佳分公司总经理田杰以及在通过2002年年度报告的二届二次董事会会议记录及决议上签字的董事苏俊、冯士芬、匡光力、潘忠孝、伍先达、马贤明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证券法》有关条款,对各当事人做出如下处罚决定:对公司处以40万元罚款;对原总经理陆晓明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原董事长陈宗海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原财务总监张建生及副总经理、中佳分公司总经理田杰分别给予警告,并各处以5万元罚款;对在通过2002年年度报告的二届二次董事会会议记录及决议上签字的董事苏俊、冯士芬、匡光力、潘忠孝、伍先达、原财务部经理张伟分别给予警告,并各处以3万元罚款;对独立董事马贤明给予警告。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