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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帝股份表示股改便于统一股东价值评判标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 09:48 证券时报

华帝股份表示股改便于统一股东价值评判标准

  本报讯 (记者 黄丽) 华帝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日前公布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在充分考虑对流通股股东利益保护的基础上,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3股作为对价,共支付1050 万股股份。这一支付比例,高于公司流通权价值所对应的支付对价比例。

  此外,公司股东九洲实业和华帝经贸还承诺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
市交易或转让;在股改方案实施后两个月内如公司

股票二级市场收盘价格低于3.70元,两家公司则共同于下一个交易日开始,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直至累计增持500万股或者公司股票价格高于3.70元。

  据了解,此次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股份全部获得流通权,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下降9.53 个百分点到58.68%,权益下降的比例为13.98%;原有流通股股东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提高9.53 个百分点到41.32%,权益提高的比例为30%。

  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华帝股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将使公司股东之间的利益趋向一致,有助于形成统一的价值评判标准,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将有助于公司形成内部、外部相结合的多层次监督、约束和激励机制,公司治理结构将更加合理,从而为公司的未来发展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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