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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汽车董秘表示充分考虑中小股东利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 10:41 证券时报

  本报讯 (记者 刘欲晓) 今日,上海汽车(资讯 行情 论坛)公布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上汽股份作为上市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3.4股股份。

  大股东上汽股份还承诺,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的两个月内,如果上海汽车的二级市场
股票
价格低于3.98元,上汽股份将在遵守
证券
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的
前提下,于每股3.98元价位连续投入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增持上海汽车股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资金,除非上海汽车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不低于每股3.98元或10亿元资金用尽或按《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累计买入达到总股本的5%而需要暂停购入直至停牌公告后恢复交易。

  为保证相关承诺的顺利履行,上汽股份承诺将依据有关规定把其持有的、履行对价支付义务所需数量的上海汽车的股份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有关保管手续,以确保履行对价义务;同时,上汽股份承诺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至上海汽车股票复牌之前,上汽股份将按有关规定开立股票资金账户,并将资金10亿元人民币存入该账户,以确保履行增持股份计划。

  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张锦根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拟定依据是参照国际资本市场汽车行业相关上市公司的平均市净率水平,方案实施后,理论上在全流通环境下上海汽车的市净率合理区间为1.18-1.30倍,按照向流通股东每10股流通股支付3.4股的比例,上汽股份需支付334,151,907股股份,该对价水平已充分考虑了流通股股东的利益。该方案具有三个显著特点:直接支付对价力度较大,承诺分红比例慷慨,充分尊重并肯定了流通股股东对上海汽车公司的贡献。据了解,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上汽股份持股比例由70%下降为59.80%;流通股股东持股比例则由30%增加到40.20%。

  张锦根介绍说,对于这次股改,大股东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态度十分积极,集团公司为此专门指定一个副总裁督阵,还有专人负责与上海市国资委进行联络和沟通。在方案的讨论过程中,大股东也与各机构投资者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由于充分考虑到了中小股东的利益,该方案也得到了众多机构投资者的基本认同。

  张锦根说,上海汽车上市8年以来的规范运作,得到了各级监管部门和广大投资者的一致认同,是与大股东的全力支持分不开的。上市以来,大股东上汽集团从各方面给与上市公司必要的支持。集团内的优质资产源源不断注入上市公司,总股本从上市之初的10亿,扩张到如今的将近33亿,而每股盈利仍保持了较高水平,实现了“股本适度扩张,效益同步增长”。在对上市公司大力支持的同时,上汽集团却从未占用过上市公司的资金。

  张锦根还表示,上汽股份对此次推出的股改方案顺利通过充满信心,因为这是一个充分考虑到中小股东利益,同时兼顾大股东利益的双赢方案,他透露,该方案将不会再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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