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集团拟重组吉林炭素控股股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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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 10:27 证券时报 | |||||||||
本报讯(记者 龙可)9月4日,吉林省国资委与中国中钢集团公司就重组吉林炭素(资讯 行情 论坛)(000928)控股股东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框架性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两个月,有效期内中钢集团有权申请签订正式重组协议或退出该框架协议。 吉林炭素在今日公告中,并未提及具体的重组内容和详细价格,只表明由中钢集团重组炭素集团,以实现中钢集团控股股份公司的目的,而收购价格按照炭素集团持有的经评
根据重组双方约定,相关工作还包括,由吉林省国资委负责协调解决分离吉炭集团办社会职能、辅业剥离改制工作;由中钢集团解决吉炭集团拖欠的职工工资、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双方共同协调解决吉林炭素陈欠的银行债务。在2005年12月31日前,双方协商解决吉炭集团占用吉炭股份资金问题。 此次重组后,中钢集团将利用自身优势,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实现产权多元化,整合炭素企业,发展中国炭素行业,跻身于世界炭素三强之列。吉林炭素表示,此次重组最终能否完成,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