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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兰宝ST美雅因信息披露问题被公开谴责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 06:33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信息披露严重违反上市规则有关规定

  ST兰宝ST美雅(资讯 行情 论坛)被深交所公开谴责

  【本报讯】(记者 王轲真)由于信息披露行为严重违反了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深交所日前对ST兰宝(000631)和ST美雅(000529)两家公司予以公开谴责。深交所查明,200
5年2月25日,ST兰宝与万向集团公司签订了对子公司长春力得汽车工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协议,增资后力得公司成为万向集团公司的子公司。3至4月,ST兰宝控股子公司长春奥奇汽车塑料涂装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力得公司签订协议,奥奇公司将生产经营性资产6.57亿元、负债6.56亿元按账面价值转让予力得。深交所称,2004年度ST兰宝向控股股东长春君子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长春奥特汽车塑料喷涂有限公司提供资金24764.44万元,截至2004年12月31日尚未收回的资金余额35848.81万元。2004年9月15日ST兰宝以0.48%的月利率,向关联方辽宁合利实业有限公司合利借款1.36亿元,并以持有的力得74%股权向合利作出质押。2003年7月至2004年8月期间,ST兰宝为深圳驰珩科技有限公司等数家公司提供担保30500万元。对上述交易及关联交易,ST兰宝均未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及时信息披露义务。

  2004年12月24日至2005年7月4日期间,ST兰宝因未及时偿还银行借款、履行担保责任、支付工程款,被多家银行及债权人提起诉讼,涉及金额达31294万元,ST兰宝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时间明显滞后。2003年9月,ST兰宝与驰珩签署资金使用协议,驰珩为ST兰宝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服务,所发生费用由ST兰宝承担,2003年度驰珩发生融资费用2531.41万元,ST兰宝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计入2003年度损益,直至2004年度报告中方予以调整。

  深交所认定,ST兰宝董事刘铁杲等9名董事未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深交所决定对ST兰宝及相关9名董事予以公开谴责。

  (000529)ST美雅今日公告称,于2005年9月5日接到深交所的通知,公司2004年度业绩预告情况前后差异巨大,披露时间滞后,未能及时、准确、完整地揭示公司风险。公司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相关规定。因此,深圳

证券交易所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及相关董事冯国良等人予以公开谴责的惩戒。为此,公司及相关董事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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