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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大鹏股权无果 五矿发展八千万要泡汤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 09:08 北京现代商报

转让大鹏股权无果五矿发展八千万要泡汤

  商报讯 (记者 苗燕) 在大鹏证券的清算工作基本结束、等待接受中国证券市场中的首例券商破产审判之时,记者从深圳中院获悉,下个月,五矿发展(资讯 行情 论坛)和厦门信托关于大鹏证券股权转让款纠纷一案将对簿公堂。

  五矿发展今年3月29日的一份公告称,2004年8月27日,公司与被告厦门信托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将合法持有的大鹏

证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被告,被告分两期向
公司支付转让价款总计8280万元。协议签署后,被告于2004年9月23日支付了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4000万元,但剩余股权转让款4280万元未按协议约定时间向公司支付。经多次索要未果,五矿发展一纸诉状,将厦门信托告上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其继续履行协议,并向公司支付剩余的股权转让款4280万元。

  但随后,厦门信托方面立即将一份反诉状递交了深圳中院。反诉状称,由于大鹏证券被行政关闭,转让合同未得到有关管理部门的批准,故股权转让无法实现,因此,五矿发展应返还厦门信托已先期支付的4000万元股权转让款。但至今为止,五矿发展并未就此事发布公告。

  记者从相关人士处获悉,五矿发展持有大鹏证券4.4%的股权,2004年8月27日,五矿发展经过与厦门信托的接洽,终于签下了一纸股权转让合同。但是在厦门信托支付了第一笔股权转让款后,股权转让合同未获得当地证监局的同意。2005年1月24日,大鹏证券被证监会责令关闭,交与长江证券托管,证监会便停止了对大鹏证券股权转让的审批工作。大鹏证券进入清算程序,导致了股权转让实质上已无法进行。在这种情况下,五矿发展方面要求厦门信托继续履行合同,而厦门信托则认为合同无法履行,五矿发展应退还股权转让款。

  五矿发展拟累计提取2005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43914万元。业内人士指出,如果在10月份的诉讼中,五矿发展败诉,8280万元将化为泡影。那么预计2005年4季度,可能还会计提大量的应收坏账准备,这对公司未来业绩将产生一定影响。

  据了解,五矿发展曾是大鹏证券坐庄的一只著名

股票。从1999年开始,大鹏证券曾动用高达22亿元的资金,重仓持有五矿发展。从五矿发展的股价走势图上可以看出,从1999年中到2000年底的一年半时间里,股价从7元多一直窜升至该股的历史最高价32元。大鹏证券目前仍是五矿发展的第二大流通股东,持股数量为699.46万股,占其总股本的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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