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智第二大股东股权转让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 13:47 证券时报 | |||||||||
本报讯 2005年8月31日,*ST新智(600503)第二大股东李少林与湖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定协议,拟将其持有的该公司1106.7万股非流通自然人股,占总股本的10.06%转让给湖南信托,湖南信托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若转让成功,湖南信托将持有该公司10.06%股权,成为其第三大股东。 (龙 可)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