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宝钢洞穿集团承诺价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 10:37 新京报 | |||||||||
收于4.46元较4.53元低0.07元,华生认为承诺维持股价做法欠妥 本报讯 (记者 贾浩森) G宝钢(600900)昨日收盘于4.46元,跌破大股东承诺的增持价每股4.53元。 昨日,宝钢股份董秘办工作人员表示,做出增持承诺是公司大股东宝钢集团,而不是
董琛指出,从近三个交易日的盘面看,G宝钢早在上周四就开始被托市。上周四和周五,G宝钢经常会出现一次上千手成交大单,另外,近日的换手率也比较高,特别是上周四、周五,换手率达到2.48%和2.32%。上周四,G宝钢股价曾在盘中跌破4.53元。 宝钢集团在股改方案中承诺,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的两个月内,如公司A股股票价格低于每股4.53元,宝钢集团公司将投入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资金增持公众股。 此前,另外两家做出增持承诺的试点G韶钢(000717)、G广控(600098)的股价也跌破了大股东承诺的增持价。 G广控从8月22日至25日大股东增持约2.3亿股,增持资金超过承诺的10亿元。至此,公司大股东表示不再增持。但G广控股价并没有稳定在4.35元的增持价位,并且持续下跌,昨日G广控收盘价为4.14元,低于4.35元0.21元。 对此,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认为,从G宝钢、G韶钢、G广控股价纷纷跌破增持承诺价,说明在股改方案中承诺维持股价的做法存在问题。他指出,股票价格就应该上下波动,而在股改过程中承诺股价的行为,是违背了经济规律。 深圳智多盈分析师余凯表示,在股改过程中,大股东为了讨好流通股股东承诺增持价,这种承诺本身并没有法律效应。他认为,采取增持承诺的措施,并没有从根本上消除股改给流通股股东带来的风险,而是把风险后置。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