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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表决董事不够半数 辽通化工议案呈股东会审议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 09:13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 (记者 薄继东) 自本报抨击江苏吴中(600200)、*ST嘉瑞(000156)等上市公司董事会不履行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义务,自编自导“公正”表决结果,并建议对类似所剩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人数的表决应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之后,记者欣喜地看到了昔日这种不合理的状况已经得到了改善。

  昨日,辽通化工(000059)发布公告称,8月23日,董事会以3票一致赞成,审议并通
过了《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及股权的预案》。公司独立董事李华、郭瓦力、刘永哲认真审议了上述议案,关联董事冯恩良、王明江、于国宏、李玉德和李万忠回避了表决。因表决董事不够半数,公司董事会决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而此前,江苏吴中在审议MBO方案时称:“……八名董事在承诺不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下,参与了会议的表决。”*ST嘉瑞则在审议关联交易时称:“如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将导致董事不足法定人数,故关联董事不回避表决;并承诺表决时将以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为己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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