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钢松山大股东增加承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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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9日 10:53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汪江涛) 昨日,韶钢松山(资讯 行情 论坛)(000717)公告称,作为公司惟一的非流通股股东,钢铁集团为股权分置改革增加了承诺。 韶钢集团在增加的承诺中称,韶钢集团保证:如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愿意赔偿社会公众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同时也愿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处理。
记者注意到,类似韶钢松山这样在大股东发出承诺后、又增加所谓“担责”式承诺的公司并不多,前者应是首家。韶钢松山董秘刘二昨日就此受访时称,公司是按照深交所的要求发布这次公告的,“不论这次大股东是否作出保证,此前的承诺也具有法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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