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钢集团:作出履约承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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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 16:21 证券日报 | |||||||||||
本报讯 就韶钢松山(000717)股权分置改革,广东省韶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韶钢松山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在原承诺基础上作出了补充承诺。 韶钢集团保证,如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赔偿社会公众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同时承诺人愿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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