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钢大股东增加承诺 如违约甘愿接受任何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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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 08:46 四川金融投资报 | |||||||||||
本报讯 今日,韶钢松山000717发布公告称,作为公司惟一的非流通股股东,广东省韶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为股权分置改革增加了承诺。 增加的承诺中称,韶钢集团保证如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愿意赔偿社会公众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同时也愿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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