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上市公司 > 正文
 

特发信息:大股东获得绝对控股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 14:30 证券时报

特发信息:大股东获得绝对控股权

  (记者 蔡晓铭)特发信息(资讯 行情 论坛)(000070)日前接到控股股东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三份《民事裁定书》,深圳市中院裁定将特发信息第二大股东深圳市通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特发信息2131.37 万股和1504 万股法人股按每股净值人民币3.09 元的价格抵债给特发集团,同时,通讯工业公司持有的特发信息987 万股法人股按每股2.52 元的价格抵债给特发集团。三份裁定书裁定的抵债股份数额共计4622.37 万股。深圳市国资委已复函明确上述抵债的股份过户后,股份性质由法人股转变为国
有股。

  上述4622.37万股特发信息股份过户后,特发集团持有特发信息的股份由8175.78万股增加到12798.15万股,持股数占总股本的比例由32.7%上升为51.19%,通讯工业公司不再持有特发信息任何股权。

  深圳市通讯工业公司是特发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特发集团持有其56.16%的股份。通讯工业公司曾为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向特发集团借款。2002 年11 月30 日和2003 年9月30 日,双方签订了《债务确认及偿还协议》,但通讯工业公司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特发集团最终向深圳市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深圳市中院遂裁定将通讯工业公司所持特发信息股权用于偿还对特发集团的债务共计13721.47万元。

  爱问(iAsk.com)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