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成功 贷款逾期再被银行起诉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 10:5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中国证券报讯:甬成功(000517)日前收到法院有关文书,交通银行宁波江东支行起诉公司,要求公司偿还贷款本金14929332元及利息。并要求公司承担相关律师代理费用103045元。 公告称,公司于2004年8月16日与交通银行宁波江东支行签署了2000万元的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004年8月24日至2005年6月23日,由宁波市科技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
2004年11月17日,公司与交通银行宁波江东支行签署了1600万元的借款合同,借款期限自2004年11月19日至2005年7月18日,由宁波科技园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05年4月13日,公司归还银行借款500万元,余款1100万元及2005年6月20日之后的利息未按期归还。 今年8月9日,交通银行宁波江东支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偿还原告贷款本金14929332元及相应利息,同时要求宁波科技园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目前,甬成功与银行的关系颇为紧张。已有民生银行宁波分行、宁波市金港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商银行宁波江东支行、兴业银行宁波海曙支行、中信实业银行宁波分行、交通银行宁波江东支行等共六家金融机构先后起诉公司。当前,公司、公司大股东及有关部门仍在协调公司、公司担保单位与银行之间的关系。 公告称,当前,公司向交通银行宁波江东支行的贷款余额为11100万元。该行本次提起诉讼的标的约为1500万元,其余几笔贷款共计9600万元,到期日分别为2005年11月12日、2005年12月12日、2006年1月12日和2006年6月22日。根据目前公司与该行协商情况,该行不会再另行提起诉讼。 公司表示,若公司能与银行达成统一意见,银行撤诉,则上述诉讼对公司当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有较大影响,反之,目前无法判断影响程度。(来源:中国证券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